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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halal认证清真肉禽生产规程草案
译者:ifancachina,来源:halal认证-清真认证网(www. ifancachina.com)
4.5.2清真屠宰程序如下要求需要遵守:a)动物应由穆斯林屠宰者根据本规程的5.3条款内容进行仪式屠宰;b)屠宰行为必须要以安拉之名举意,不能是其它目的,且屠宰者确知自己的行为;c)被屠宰的动物根据本规程的4.4内容必须是许可的动物;d)被屠宰的动物在屠宰之时应是活着的或被认为是活着的;e)被屠宰的动物必须是健康且由主管当局批准的;f)在屠宰之前,穆斯林屠宰者必须及时诵念“泰斯密tasmiyyah” ;g)屠宰用的刀子必须是锋利的和洁净的;h)屠宰必须是一次性完成,只要屠宰用的刀子在屠宰过程中没有离开动物,这种“锯切方式”的屠宰是允许的;i)清真屠宰方法应从动物脖子的切口开始,而长颈动物的切口是在低于喉结或喉结的下面;j)屠宰方法应当切断气管、食管、颈部动脉和静脉来加快动物的放血和死亡,放血必须是自然的和完全的;k)在清真屠宰方面,禽类必须在完全死亡后方可使用沸水烫洗;l)因致昏方式(若使用)而死的动物应依据非清真一致性进行鉴别、分离和记录;m)应有足够数量的屠宰者来确保每个动物按照清真屠宰方式正确执行;n)在清真屠宰方面,不得有任何干预来加快动物的死亡,除非马来西亚法特瓦理事会批准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小程序,如食管切断的操作;o)每日屠宰的动物和不符合清真的胴体的数量应由清真检查员识别并记录如附录3的表格,以便用于监督清真认证机构、出口国当局和马来西亚审核员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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