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标准的)
屠宰反刍动物和家禽时使用击晕的条件
A1.常规要求
A1.1根据伊屠宰动物的有关要求来进行屠宰。
A1.2动物在被屠宰之时应是活着的或被认为是活着的。
A1.3击晕器械要在一名有经验的穆的监督下使用,且要由伊主管当局或清真认证机构进行定期检查。
A1.4击晕屠宰方式不能使动物致死或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A1.5清真屠宰者不得使用用来击晕动物的含有污秽物或被其污染过的工具。
A1.6被推荐的击晕方式是电击或其它被MAJLIS FATWA允许的其它击晕方式。
A2. 电击
A2.1电击是专门负责屠宰的主管当局所允许的一种方式。
A2.2屠宰清真动物时,电击应采取头部击晕,即把两个电极都放在头部。
A2.3只有电击家禽时允许使用“水浴击晕”法。
A2.4电流的强度要由一名有经验的穆来监督,并由伊主管当局或清真认证机构来监控。表格A1列出了电击的参数。
表格A1 电击的准则参数
畜 / 禽种类 电流(A) 时间(S) 鸡 0.25——0.50 3.00——5.00 羔 羊 0.60——0.90 2.00——3.00 山 羊 0.70——1.00 2.00——3.00 绵 羊 0.70——1.20 2.00——3.00 小 牛 0.50——1.50 3.00 公 牛(阉割过的) 1.50——2.50 2.00——3.00 奶 牛 2.00——3.00 2.50——3.50 公 牛(未阉割过的) 2.50——3.50 3.00——4.00 水 牛 2.50——3.50 3.00——4.00 鸵 鸟 0.7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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